投稿指南
来稿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著作权法律法规,不得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权利,如果出现问题作者文责自负,而且本刊将依法追究侵权行为给本刊造成的损失责任。本刊对录用稿有修改、删节权。经本刊通知进行修改的稿件或被采用的稿件,作者必须保证本刊的独立发表权。 一、投稿方式: 1、 请从 我刊官网 直接投稿 。 2、 请 从我编辑部编辑的推广链接进入我刊投审稿系统进行投稿。 二、稿件著作权: 1、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刊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,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,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。 2、 投稿人保证向我刊所投之稿件,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。 3、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、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。 4、 投稿人向我刊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,即不允许一稿多投。 5、 投稿人授予我刊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: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、复制、摘编、表演、播放、展览、发行、摄制电影、电视、录像制品、录制录音制品、制作数字化制品、改编、翻译、注释、编辑,以及出版、许可其他媒体、网站及单位转载、摘编、播放、录制、翻译、注释、编辑、改编、摄制。 6、 第5条所述之网络是指通过我刊官网。 7、 投稿人委托我刊声明,未经我方许可,任何网站、媒体、组织不得转载、摘编其作品。

国台办:在大陆居住的台胞疫苗接种与其所在地

来源:中国疫苗和免疫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综合新闻 时间:2021-04-14
作者:网站采编
关键词:
摘要:中国网4月14日讯(记者 彭瑶)国台办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,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表示,对在大陆居住台湾同胞的疫苗接种,按属地管理、同等待遇原则,与其所在地区大陆居民执行相同

中国网4月14日讯(记者 彭瑶)国台办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,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表示,对在大陆居住台湾同胞的疫苗接种,按属地管理、同等待遇原则,与其所在地区大陆居民执行相同政策和规范。在知情、同意、自愿的前提下,凭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大陆医保参保凭证,在居住地登记接种疫苗。

无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大陆医保参保凭证的台胞,由其向居住地县级以上台办提出申请,并由县级以上台办组织到指定接种单位进行统一接种。

在大陆各级各类学校的台湾师生疫苗接种工作,纳入当地疫苗接种工作统一安排,与所在学校大陆师生一视同仁,同等对待;在适用人群费用承担、异常反应救治与补偿等方面,与所在地大陆居民执行一致要求和标准。

文章来源:《中国疫苗和免疫》 网址: http://www.zgymhmy.cn/zonghexinwen/2021/0414/1099.html



上一篇:疫苗接种“方舱” 保障接种安全有序
下一篇:武昌中华路街道多举措推进疫苗接种工作

中国疫苗和免疫投稿 | 中国疫苗和免疫编辑部| 中国疫苗和免疫版面费 | 中国疫苗和免疫论文发表 | 中国疫苗和免疫最新目录
Copyright © 2018 《中国疫苗和免疫》杂志社 版权所有
投稿电话: 投稿邮箱: